(wūshī),英文中翻译为Medicineman、Shaman、Sorcerer、Sorceress、Witch和Wizard,是会施魔法的人的通称;或专指以装神弄鬼替人祈祷为职业的人。古代施术者女称巫,男称觋。
《后汉书·皇后纪上·和帝阴皇后》:“有言后与朱共挟巫蛊道。”唐李贤注:“为蛊,故曰巫蛊。”
“神灵”是指古代传说、宗教及神话中指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或指有超凡能力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可以永恒不死的人物。
巫术(Sorcery),来源于法文的“Sor”,原意是指能够经由祭祀或象征的仪式去改变他人命运的人;
而“Sors”前缀在拉丁文中的意思是遭遇或命运,而最常见的施法形式是下咒语。
由此可以引申到所有用咒语来控制爱情、生长、运气、健康和财富等的行为。
在大多数社会中,咒语被认为是为邪恶的目的而生,而(SorcererandSorceress,通常是女性)是会用咒语以主观的仇恨去伤害他人的。另一方面,也可以用咒语来对抗邪恶力量,保护自己和他人的。
女巫之所以被认为是邪恶的是因为大多数巫术派别相信,她们天生就是魔鬼的化身,天生就有魔鬼的力量。女巫们通常在出生时就有一些特别的物理上的记号,例如胎记、体内有异物或阴阳眼(EvilEye)。
这些都是20世纪人类学家E.爱文斯-皮特卡德(E.Evans-Pritchard)在非洲Zande地方有系统地研究当地女巫几十年后所得出的结论!
儒家的文人们一说起圣人,尤其是先秦的那些著名圣人,总是啧啧有声地赞叹。即使说来说去总不过是些仁义礼智信之类的套话,也仍然乐此不疲。
赞美的话儿讲了一箩筐,圣人的长相却很少有人提起。推想起来,能做圣人的,就算不是英俊神武,相貌也应该在中人之上吧。
不过,有人并不这么看。在荀子眼里,没有一个圣人模样周正:孔子脸上像蒙了张驱鬼的面具;周公身体像一棵折断的枯树;皋陶的脸色永远像削了皮的瓜一样泛出青绿色;大禹腿是瘸的,走路一跳一跳;商汤半身不遂;最不可思议的是舜,眼睛里有两个瞳仁。这些形象岂止是不周正,简直就是些歪瓜裂枣。
古人有自己的道理,他们认为长得奇形怪状的人往往天赋异禀,感受上天的灵气也比旁人多些,更容易与上天交流。
不过根本的原因并不在此,毕竟天生丑陋的人并不多,丑陋而又热爱职业的人更少,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热爱职业又能从事这一行当的更是少之又少。
的丑,主要是因为他们戴了面具。
在面具上刻上动物的形象,如牛、羊、虎以及饕餮等之后,只要带上面具,就意味着与动物合而为一,具备了动物通神的能力,具备了向鬼怪挑战的能力。
这时候的面具,不再是政治权力的象征,而是神力的化身。要驱逐鬼怪,首先要吓唬它们,所以面具造得总是特别恐怖。
“各式各样的饕餮纹样以及以它为主体的整个青铜器其他纹饰和造型、特征都在突出这种指向一种无限深渊的原始力量,突出在这种神秘威吓面前的畏怖、恐惧、残酷和凶狠。”
泛灵论认为天下万物皆有灵魂或自然精神,并在控制间影响其他自然现象。
药剂师或萨满教们通常都手拿一只木杖或木棒,身穿由动物皮毛或是鸟类羽毛制成的长袍。
萨满教起源于亚洲的北部、西伯利亚和爱斯基摩地区。
萨满教的教义中充斥着“万物皆有灵的观点。”
他们认为,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甚至我们周围一切“东西”,都像男人和女人一样,拥有生命,拥有灵魂,因而我们完全可以与它们沟通、交流。
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只有那些拥有特异能力的人才能做到。
这种特异能力在各地有不同的称呼,如南太平洋的美拉尼西亚部落称之为“玛纳”——超自然的能力;美洲印第安人中的苏族部落称之为“瓦坎灵力”——来自大自然的灵力。
那些拥有这种神奇力量的人可以通过类似佛教中“入定”的方式进入到神灵的世界。
在那里,他不仅可以与万物神明进行心灵相通的交流,而且还可以与神沟通。
萨满教、巫医都有一种可以和死者灵魂沟通的本领,即人们常说的“通灵”。
迷信的人认为人死后有“魂”,称之为“鬼魂”。
墨家尊天明鬼,将鬼神与政教混为一体,成为政教之有力工具,非仅仅是纯粹的信仰而已。以墨子的观点看来,“鬼”的能力(力量、智慧)是大于众生的,且公正无私的,对于“鬼”只能恭敬事奉,而不能加以触犯。六朝以后所见鬼魂落魄相,在墨子的著作中是看不到的。
中国在商殷时代统治者就特别重视拜神信鬼,周代出现天人感应的迷信,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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